2018年4月,钟某、江某与黄某父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黄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4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黄某父子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8月16日,钟某、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向黄某父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8月30日上午,根据申请执行人的举报线索,执行团队一行迅速赶往被执行人家中,不料却扑了个空。执行团队当即联系另一名被执行人黄某的儿子黄小某到法院,黄小某同意前往法院配合完成执行工作。执行法官肖传义向其说明执行程序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黄小某情绪激动,表示其父亲对此事撒手不管,声称其本人经济条件非常困难,一时无力全部履行。执行法官肖传义坚持劝说黄小某,表示其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话面临的将是司法拘留。黄小某听后,忙不迭地打电话,当场承诺下午还款5万元,并提供一套房产抵债。当天下午,黄某的家人送来了现金5万元,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申请执行人表示谅解被执行人的处境,同意不拘留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