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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需认定
网上申报从本月11日开始
  本报讯(记者 陈人波)9月6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明确,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范围为:在海南省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认定对象为户籍或工作地(含人事档案)在海南省内,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合格证明》的人员。

  市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户籍或工作地在三亚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地所在的区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三亚市教育局。

  据了解,网上申报时间为9月11 日至10 月13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现场确认时间:9月18日至10月16日。现场确认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可上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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