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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拟对过马路玩手机者予以处罚引关注,本报记者上街蹲点观察
三亚街头上演“手机的诱惑”
解放路与新风街交叉路口处的斑马线,不少市民在过马路时一直低头看手机。见习记者 陈聪聪 摄
解放路与新风街交叉路口处的斑马线,市民在过马路时一直低头看手机。 见习记者 陈聪聪 摄
  本报记者 洪光越

  身处互联网时代,手机能打车、付款……似乎已成为“万能”工具,但也因此催生一批“低头族”,他们边走路边玩手机对交通安全构成威胁。

  近日,《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提交首次审议,草案从公共秩序、文明出行等多个方面进行规范。其中,通过人行横道使用手机等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将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12月3日,三亚日报记者蹲点三亚市区多个交通路口,发现过马路玩手机的市民不在少数。

  河南拟对过马路玩手机最高罚款200元

  11月25日,《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提请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草案”针对养犬、公共场所禁烟等突出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其中,通过人行横道使用手机等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将处警告或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引关注。

  “过马路玩手机等于谋财害命,我过马路绝不玩手机,很危险。”市民陈先生说,在道路上作为交通参与者,应时刻警惕手机的诱惑。“开车也不能看手机,我曾经因看了一秒手机,造成车辆追尾事故,希望大家在走路或者开车的时候不要看手机。”

  据《中国青年报》此前的一项调查显示,72.2%的受访者有步行过马路玩手机的经历,步行过马路时从不玩手机的受访者仅占27.8%。在采访中,大多市民网友表示,过马路低头玩手机是对自身不负责的行为,但多多少少都有过这一经历。“很多人会边过马路边打电话,甚至会边骑车边看手机。”网友“阳光雨露”说。

  三亚街头10分钟9位市民过马路看手机

  12月3日,三亚日报记者在迎宾路与河东路交叉路口、解放路与新风街交叉路口等路口蹲点,发现不少市民在过马路时低头看手机或打电话。

  当天中午,在迎宾路与河东路交叉路口,一名女子在等待信号灯时掏出手机浏览微信朋友圈,绿灯后,她行走在车流中,仍时不时低头看手机。据粗略统计,该路口10分钟便有9位市民过马路时低头看手机。在解放路与新风街交叉路口,同样存在过马路低头看手机或打电话现象。

  市交警支队天涯大队副大队长林艺军告诉三亚日报记者,目前三亚仍没有对过马路玩电子设备行为做出处罚的规定。而据三亚日报记者查阅,近两年,济南、温州等城市已经对过马路玩手机行为“动刀”。

  其中,温州出台相关条例,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的,处警告或者10元罚款。今年1月14日,温州交警部门开出了“过马路低头玩手机”的首张罚单。

  过马路看手机引发交通事故不在少数

  近些年,过马路低头看手机酿成交通事故的案例不在少数。据华商报2018年12月3日报道,2017年5月27日,在广东中山,一位行人未按交通信号灯提示过马路,并在横过马路时使用手机,结果与行驶中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乘客死亡。最终,该起案件在中山市第一法院依法宣判,肇事行人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时刻新闻报道,2015年6月12日,在长沙街头,一台奥迪Q7越野车沿湘江路由南往北行驶至杜甫江阁路口时,与正在斑马线上的两名女性行人相撞,造成一名行人死亡,一人受伤。目击者介绍,两名女性过斑马线时,一直低头看手机,根本没注意东边由南往北的车流,终酿惨剧。

  三亚交警提醒市民,应吸取“过马路低头看手机酿事故”的教训,认真、专心过马路,谨防误己伤人,共同营造三亚良好交通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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