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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人车贴霸车窗
达康书记不答应
  □ 阡陌

  据报道,日前,北京市民李先生驾车行驶到中关村附近,看到一辆车的驾驶室里竟然“坐着”《速度与激情》系列电影的已故男主角保罗·沃克。惊慌之下,李先生一脚急刹车,差点出了事故。无独有偶,速度系列电影的另一主角范·迪塞尔,也在一辆五菱宏光上“出现”。自然,出现的不是本尊,而是真人车贴。与这两位有同等待遇的,还有鼎鼎大名的达康书记。网友留言,达康书记的欧式双眼皮不答应。

  抛开侵犯肖像权不论,真人车贴本身并没有原罪。如果细抠法条,你会发现只要张贴得当,真人车贴占领车窗并不违规。不错,《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是有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但要注意的是,真人车贴一般占领的是左右车窗,而非法律禁止的前后窗。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公众的确有张贴的权利和自由。

  不过,除了搬套法律文本,还要领会立法意图。上述法律条款简化一下就是,驾驶机动车不得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按这个意思推演,一个人尽可以在车内放置物品,不管挡不挡视线,但前提是处于非驾驶状态,比如停在车库或者博物馆。另一个,但凡影响司机视线的物品都不能放置。之所以规定前后车窗这一特定区域,或许是当时的局限所致,谁知道人类这么会玩,连左右车窗都不放过呢?

  从事实来看,真人车贴占领车窗的确会造成安全隐患。其一,真人车贴不透明,仿真度高,的确会阻挡部分视线,尤其在转弯的时候。其二,即便车主是老司机,自诩驾车本领高超不受影响,但马路不是一个人的后花园,客观上会分散其他车主注意力,何况占领车窗的不乏一些恐怖类、搞笑类、美女类的车贴。就此来看,确保车窗清爽并非道德洁癖,而出于安全考虑,我们也要给所有车主一个自制力弱的人设。

  最后,我想表达的一点是,在真人车贴占领车窗的这股伪潮流中,商家的责任不能豁免。市场满足公众需求的天性无罪,但产品的供给必须把关,监管必须跟上。比如,安全带插扣就应该从汽车用品中消失,这种增加风险的产品压根就没有资格和儿童安全座椅归为一类。同理,真人车贴也应该被禁止,毕竟车贴隐含这样一种认知诱导,既然是车贴,那贴在车窗上就是合法的。对此,监管部门以及有关的电商平台是不是该补补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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