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明辉: 为“份子钱”定标准是操错了心
交通厅主管领导能够积极回应的哥的姐的疑问,并给出解决问题的方向,体现了对民意的尊重,值得肯定。但是,企图通过为出租车“份子钱”定标准、明确项目构成的方式来破解“我们赚的钱去哪儿了”的疑虑,无疑是操错了心,用错了力。
出租车公司是一个独立的企业法人,收多少“份子钱”,以及“份子钱”到底由哪些项目构成,应该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作为政府或政府部门,即便是为了维护所谓的公平,也不可强而为之。江苏交通部门等与其大张旗鼓地积极配合有关方面为出租车“份子钱”定标准明项目,不如静下心来,为推动出租车行业去打破垄断而做出切实的努力。
王钟的:公示“份子钱”更要保障“议价权”
江苏省提出将公示出租车的“份子钱”,或许能够解答出租车司机表面上的疑惑--搞清楚出租车公司是如何“坐着就把钱给赚了”。但是,只说清楚怎么定价,却不向公众解释成本为何不能降低,并不能真正让司机们心服。如果“份子钱”还是出租车公司铁板不动的肥肉,容不得交易双方商定价格,那么,这项改革只不过是把过去不清不楚的不合理收费变成光明正大的不合理收费。只有政府不再对“份子钱”上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倒逼出租车公司收起基于垄断的傲慢,才能“让市场的回归市场”。
薛家明:公开“份子钱”只是最低度的改革回应
此次,江苏省表态,尽快明确出租车“份子钱”的构成并向社会公开,可以看成是一次对公众诉求的善意回应。这样的态度,值得鼓励。但必须要意识到,群众的期盼是,废除出租车公司暴利的运营模式,进行彻底的市场化改革。而公开运营成本,只是变革的前提和基础,只是最低度的改革回应。我们不能因为“份子钱”的账目公开了,而心安理得地延缓改革的进程。
如今,让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全社会的共识,显然,出租车行业不能例外。因此,尽快破题出租车运营模式改革,刻不容缓。
■ 广开言路
叶青:破出租车难题,可参考“襄阳模式”
不论怎么改,新的出租车管理体制要让管理公司、司机、消费者的利益最大化,要形成一种风险共担机制。
笔者所在的湖北就有“襄阳模式”颇值得称道。襄阳市在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上,彻底改变挂靠、承包的传统做法,实行员工制管理。出租车由公交出租车公司统一购买、统一经营,对驾驶员进行公开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驾驶员是名副其实的公司员工。同时实行工资式待遇。对招聘的出租车驾驶员按照考核业绩发放工资,并同步落实“五险一金”。针对出租车经营特点,制定了工资分配、安全管理、营运服务等工作制度,将其工资收入与个人出勤、服务质量、安全状况等挂钩,考核兑现。这符合国际惯例,适应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方向。
王聃:打破出租车牌照的垄断式管理
在不少城市,无论人口数量如何变化,城市的出租车数量因为牌照数量固定,多年都不曾增加,直接加剧了打车难;而“份子钱”指向的正是经营模式的垄断--司机买车搞运营,公司坐拿“份子钱”。
要让出租车体制改革真正落地,需要打破出租车牌照的垄断式管理。如果一个城市的出租车牌照总是维持在相对不变的状态,并且被少数人或公司所控制,那么,就算取消了“份子钱”,那些稀有的出租车牌照,可能依旧需要通过高价“竞得”。对于出租车司机来说,这仍然不是真正的减负。
毕晓哲:改革大框架下,需厘清多个问题
出租车行业改革,不仅涉及利益陷入较深的出租车公司,更关涉未来“新进”的营业者的利益。对于逐步引入的“自购车式营运者”,也应该下一步以政策和制度性规定方式,赋予他们安全有保障的营运环境。譬如公民个人购买车辆进入营运市场后,如何缴纳相关营运保险,如何保障他们在“发生事故”、“出现纠纷”后有规范的处理程序和模式,需要逐步完善和出台配套制度。另外,对于市民百姓这一利益群体同样不能忽略。公民个体乘坐“无份子钱”的出租车,没有了“公司担保”,事故赔偿或伤害纠纷由谁来担当?政府如何解决公民乘坐“无份子钱”的出租车的安全和保险担忧?都需要在改革大框架明确之后,以“逐步推进”的方式厘清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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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份子钱”
所谓出租车“份子钱”,就是出租车司机上缴给出租车公司的承包费用,既是前者的主要运营成本,又是后者的主要收入来源。作为出租车营运最大的成本,出租车公司收的“份子钱”,也是的哥的姐们身上最沉重的担子。
延伸阅读
在江苏南京,出租车司机的“份子钱”每月高达8000元甚至10000元,是制约司机提高收入的关键因素。长期以来,这笔钱收得不明不白,有关方面一直用“定价标准很复杂”搪塞出租车司机,此前已经非议颇多。事实上,不仅出租车司机需要个说法,公众也密切关注,因为“份子钱”间接影响了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
此外,近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引发高度关注。其中的一些变化,被一些人解读为“辽宁拟逐步取消出租车份子钱”。凡此种种,更加彰显了公众对出租车体制改革的迫切期待。而出租车体制如何改革、往哪个方向改?公众也均有不同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