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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三亚分局公告
  截止2017年12月10日,经我分局征费系统查实,下列柴油机动车辆(详见附表)未按《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办理缴费手续。

  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请缴费义务人接到本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速与我分局联系并依据《条例》相关规定办理缴费、转籍、报废及处罚等相关手续。

  如缴费义务人对本公告有异议,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权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未提出我局视为缴费义务人放弃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60日即为合法、有效送达。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凤凰路123号 

  咨询电话:0898-88868061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

  三亚分局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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