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告诉三亚日报记者,今年5月,他们在巡查时发现有一处直径约10厘米的白色塑料管正将含有泡沫废水排入桃源河。后经执法人员核实确认,该废水是由三亚海宇旅业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的地中海俱乐部度假村排出,他们将未经处理的洗涤废水经埋入地下5米、直径约10厘米、长约200米的白色塑料管排放至北侧的桃源河内,估计日排污量约30吨。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今年8月8日,执法人员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实施顶格处罚,要求其自行封堵暗管,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随后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市公安局已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实施行政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