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1时17分许,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荔枝沟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荔枝沟路某商务酒店前台电脑遭人故意损坏。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现场有一名醉酒男子在酒店内吵闹。
经了解,醉酒男子陈某强(男,33岁)在办理入住登记时,酒店工作人员要求其出示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但陈某强拒绝出示身份证且对该要求表示不理解,便与酒店工作人员发生口角,随后对酒店电脑进行打砸破坏。
经询问,陈某强如实陈述其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吉阳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强处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