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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好人”陈妙明:
诚信为本 守法经营

  本报记者 张慧膑 实习生 倪德佳

  受父亲创业经历的影响,陈妙明25岁下定决心自己闯一闯,在父亲的指导和帮助下,成为一名个体工商户。多年来,她经营的钢材店和酒行,遵纪守法经营,从未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从未有过顾客投诉。在生活中,她热心、善良,经常给予邻居力所能及的帮助,在社区居民中赢得好口碑和过硬的经营信誉,被授予2021年“三亚好人”荣誉称号。

  “受父亲影响,我毕业后就自己创业了。”1980年出生的陈妙明是三亚本地人,2005年,依托良好的营商环境和通过自身努力,她在家人的支持下开起了酒行和钢材店,主要销售各种五金配件、钢材建材、酒、茶等。

  “做生意要讲诚信才能长久,损人利己的事不能做……”近年来,市面上充斥着一些假冒伪劣烟酒产品,侵害着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些不法商家为增收利润,甚至专门销售假烟假酒,但陈妙明依旧坚守着心中的那份“净土”: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不卖假货、诚信经营。

  诚实守信,是立业之本。二十多年来,陈妙明始终坚守原则,始终坚持“优质服务、诚实守信、顾客满意”的服务理念,即使在经营中遇到困难,她也不曾放弃。在她看来,做生意,就是要坚持诚实守信,不贪图小利。“信誉第一,诚信第一”是她秉持的人生格言。

  干好自己事业的同时,陈妙明也一直关心支持公益事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闲暇时间,她带领员工到崖州区城西村开展各类公益活动,为困难群众、灾区人民捐款捐物,尽一份微薄之力。辖区百姓都纷纷称赞她待人真诚热情。

  在顾客眼里,她是诚信经营的“代言人”;在群众眼里,她是关心群众的陈大姐。陈妙明一直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守信重诺的人生信条,如今的她,已经成为周边商户共同学习的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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