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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起
“电摩”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 罚款100元记12分并扣车
扫码可查看21个上牌点地址

  本报讯(记者 刘盈盈 通讯员 张海哲)12月17日,记者从三亚交警了解到,12月26日起,“电摩”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将被处以1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暂扣车辆的处罚。

  据了解,“电摩”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进行注册登记、已领取号牌未按规定安装)上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第95条、《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相关规定,将被处以100元罚款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车辆;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未进行注册登记、已领取号牌未按规定安装)上路行驶,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相关规定,将被处以30元罚款的处罚。如现场可提供发票、合格证,交警将引导、拖移车辆前往附近上牌点进行注册登记,无法提供车辆来源证明、具有盗抢嫌疑的车辆,交警将一律暂扣车辆处理。

  据悉,“电摩”登记注册所需材料如下:一是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非三亚户籍人员的还需提供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原件;二是机动车来历证明,针对车辆来历证明无法提供统一销售发票办理注册登记的,市民可凭车辆增值税发票或购车收据,到现场填写承诺书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已联网核查的无需提交);三是《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属于进口机动车的出具《进口货物证明书》原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电摩”登记注册业务需将车辆开到现场办理。如因工作等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办理,可委托代理人代办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注册登记,受托人凭委托人(车主)出具的委托书或交管12123平台的网上委托凭证即可办理。

  车主无需网上预约,到21个上牌点现场排队即可办理业务。上牌点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日8:30—12:00 13:00—18:30。 业务办理完毕,7至10天后可前往上牌点位领取号牌,并按规定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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