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珍)10月2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实施临时救助82.9万余元,救助困难群众142户次、462人次。
29岁的董亚平是育才生态区立才居龙近队村民,他母亲两次改嫁,继父肢体三级残疾,弟弟在村里打零工、两个妹妹在读书。今年8月,董亚平患有急性上消化道出血、过敏性支气管哮喘等疾病住院治疗,门诊及手术治疗共花费81646元。鉴于董亚平家庭面临重大经济支出和生活困难,符合临时救助政策,急需给予临时救助。经市、区民政局研究决定,给予董亚平临时救助20160元,同时按照低保审批条件,将其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进一步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临时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切实编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三亚正式印发《三亚市临时救助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今年5月20日起施行。
据悉,《办法》在《海南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基础上,进行了拓展和创新,增加了救助对象的具体分类,分为急难型临时救助和支出型临时救助。救助对象放宽,除了三亚市户籍人口及持有《海南省居住证》且居住在三亚市的非三亚市户籍人口外,还将困难发生地在三亚的非三亚市户籍人口、外籍人员纳入救助范围。根据《办法》,三亚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将根据对象类型和困难程度,在月低保标准9倍或12倍以内给予救助。支出型临时救助以医疗和教育救助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