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上午,三亚日报记者在现场看到,经执法人员反复与卓达小区部分业主沟通后,11时40分,执法人员依次对卓达小区周边市政道路上的5处障碍物进行拆除。
据吉阳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五队队长吴鸿聪介绍,经执法部门多日调查取证,发现卓达小区未经行政审批许可,擅自在溪泽中路、古榕巷分别搭建长17米、宽2.4米、总面积为40.8平方米的钢结构围挡和长9米、宽1.2米、总面积为10.8平方米的电闸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6月13日,吉阳区城管局给卓达物业公司下发《三亚市吉阳区城市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卓达小区限期内自行拆除擅自搭建的钢结构围挡和电闸门,而该小区没有如期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逾期不执行将依法强制拆除。”吴鸿聪说。
市交警支队道路交通设施管理大队副大队长鹿克寒表示,市政道路还路于民后,下一步市交警部门将主动对接市住建部门、市民政部门,完善道路功能和修复路名路牌设置。市交警部门也将完善道路交通标志,保证周边道路畅通安全。
据本报6月13日报道,在相关部门确认卓达小区周边的月明东路、月光东路、月南路、明月东路、明月西路及其支路等均属规划城市道路后,6月7日,市交警部门曾向卓达小区下发5处私自封闭道路的设施拆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拆除私设的围挡和电闸门;6月11日,市交警支队、市规划委、住建局、综合执法等部门再次来到卓达小区监督整改情况,发现该小区未做出任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