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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提升至30%
4月23日起实施
  本报讯(见习记者 刘少珠)4月20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将对我省公积金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并于4月23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职工家庭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双方只能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含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业务,不得再办理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

  《通知》还要求,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新建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升至30%。购房合同签订及首付款发票出具日期均在2018年4月22日(含)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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