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报废和财政奖励
根据三府办〔2016〕350号要求,尚未淘汰名下黄标车的机动车所有人(企业),应配合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工作,统一交由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拆解,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到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保局窗口申报财政补贴。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受理工作将于2017年12月31日前截止。
尚未依照《关于加强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淘汰黄标车的机动车所有人(企业),应按市政府文件要求提前申报报废争取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
二、黄标车限行和查处
为贯彻三府办〔2016〕350号精神,自2016年11月1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已在全市道路实施黄标车实行全时段、全区域禁行。违反禁行的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逾期未报废车辆强制处理
2017年12月31日后逾期未办理相关注销程序的黄标车,市财政部门将不给予相应报废奖励,市公安交警部门也将依法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黄标车、老旧车予以强制报废。
四、黄标车名单查询网址
http://www.sanyaga.gov.cn/
www://hbj.sanya.gov.cn/(污染防治专栏中黄标车名单查询)
特此公告。
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三亚市公安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