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上午9时许,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林旺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海棠区某酒店二期工地附近有人阻碍交警执行职务。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依法将两名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人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了解,当天上午8时许,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棠大队执勤人员在该酒店二期门口对一辆牵引挂车依法进行检查时,遭到司机高某(男, 43岁)及妻子刘某梅(女, 45岁)推搡、阻挠,妨碍执行职务。
经询问,高某及刘某梅对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市公安局海棠分局已依法对高某、刘某梅处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