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世烽)近日,三亚市天涯区司法局调解员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申请人黄某弟、被申请人王某霞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双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今年6月20日下午3时许,王某霞驾驶小型轿车,在天涯区凤凰岛入口处路口追尾撞上黄某弟驾驶的小型轿车,致使两车部分损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霞负全责。事后,保险公司赔付了黄某弟的修车费用,但双方当事人就黄某弟维修车辆期间的误工费产生了巨大分歧。无奈之下,黄某弟向天涯区司法局申请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天涯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双方到场,询问事件的来龙去脉和主要争议。双方各执一词,就赔偿数额产生了激烈争执。
调解员从营运车辆误工费计算标准入手,向责任方阐述各项赔偿标准的依据,厘清责任划分,又从情理上进行沟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两个小时的耐心劝解,双方最终达成共识,王某霞一次性赔付黄某弟维修车辆期间的误工费共1800元,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至此,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天涯区司法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始终坚持以为民办实事为着力点,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努力将司法的公正与温暖送达人民群众的心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