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柏材等161人:
你/你单位作为柴油机动车缴费义务人未按《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按时缴纳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我分局现依法进行公告催缴。请你/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分局缴清所欠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滞纳金(详见附表)及接受处罚。逾期不履行缴纳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采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将你/你单位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措施。望你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积极履行缴费义务,以免扩大损失,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联系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23号 联系电话:0898-88868103 0898-88868061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三亚分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