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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8月1日起施行,记者走访三亚多个小区
高层小区居民自觉把小电驴“拴”在桩上
7月16日,同心家园五期物业工作人员将在集中充电区域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摆放整齐。 本报记者 刘琪成 摄

  本报记者 刘琪成 实习生 张景轩

  近日,应急管理部发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不仅明确了高层民用建筑中4个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区域,还标明了罚款金额,为执法提供了依据。

  根据《规定》,8月1日以后,凡是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万元罚款。

  当前,三亚的高层建筑内还有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吗?7月16日,带着这个问题,记者探访了三亚的多个小区。

  在位于泽溪南路的山屿湖小区,记者并未发现有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的情况,且该小区入户大堂与电梯之间,有一截短楼梯隔开,使得电动自行车难以推进电梯。“我们楼下都有充电桩,上楼充电的意愿不强。”居住在山屿湖的张女生说,“平时社区也经常宣传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的危害,邻居普遍都比较自觉。”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海螺西路的同心家园五期,通过对小区南区、北区随机走访 ,也未发现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情况。在小区楼道口,记者看到“禁止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安全通道,禁止停车”等提示标语张贴在醒目位置。“我们小区安保人员24小时巡逻,会详细检查每一栋的楼道,电梯也是24小时监控全覆盖,确保没有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小区物业公司张经理向记者介绍说。

  由于常住居民较多,同心家园五期在地上、地下,都加装了有消防资质的充电桩,基本可以满足充电需求。居民告诉记者,现在他们已经养成了到集中充电区域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习惯,这样更安全,也更方便。

  记者从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通过一段时间的消防安全宣传与整治,加上街道社区、物业对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占用楼道充电严格管理,三亚市电动自行车因在高层充电发生的火灾事故已经基本绝迹。

  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三级指挥员李安介绍,从指挥中心的接警来看,今年1至6月份,三亚市发生电动自行车起火事故20起,正在逐年下降。但仍需注意的是,电动自行车火灾依旧时有发生,大家在使用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过程中,还是要注意消防安全,不能掉以轻心。切莫私自改装电动车的电池组及电器元件,不要私拉乱接电线充电。值得一提的是,有部分市民会把电瓶拆下来拎回家充电,如果因此发生火灾事故,也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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