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日报 蔡炳先
近日召开的七届市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草案)》(以下简称“禁火令”)提出,自每年12月1日起至翌年5月31日,三亚市所有林区,包含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森林公园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禁火。禁火期间,禁火区域禁止携带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野炊、烧烤、玩火、明火照明等一切野外用火。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金山银山却换不来绿水青山。三亚实行禁火令,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防灾减灾意识的实践,时刻绷紧安全风险防范这根弦,防患于未“燃”。
春季历来是我国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多发期,据统计,我国95%以上的森林火灾是人为因素引起。林区防火紧要期内,一个烟头、一个火星、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就可能引发一起森林火灾,造成巨大损失。清明节将至,野外用火频繁,森林火灾更是易发高发。究其原因,是一些人法律观念不强、安全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心理,再者是安全监管不到位。可见,实行禁火令正当时,既有助于打好森林防火人民战争,又有利于筑牢安全稳定防线。
森林防火必须做到警钟长鸣。三亚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工作合力。要确保宣传教育到位、隐患排查到位、应急保障到位,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面筑牢森林防火墙。要通过严格实行禁火令,抓好清明等节日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责任和意识,加大打击失火违法犯罪的力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森林防火必须做到人人有责。森林防火,绝不仅是林业、消防等部门的事,而是全社会的事。所有市民要从我做起,从不携带火源、火种进林区做起,从不在林区吸烟、玩火、用火做起,担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清明节期间祭扫更应遵规守纪,通过不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的文明祭扫,共同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俗话说,没有规矩就没有方圆。三亚实行禁火令,既是一种善意提醒,也是一种规矩规范,每个人都要担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将防患于未“燃”化作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做到警钟长鸣,将防火意识牢记心中,凝聚起森林防火的人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