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系原福建省惠安建筑工程公司海南分公司的总公司,我司海南分公司与你公司于2002年11月8日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建你公司与三亚市大通实业公司联营合作开发的三亚市大通实业公司A、C、E栋职工安置楼,工程总造价402.87万元,并于2003年12月8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你司与三亚市大通实业公司必须在竣工交付使用后三个月内结清全部工程款,但至今你们双方尚拖欠我司工程款超过50%未付,我司多次向你司及相关单位催讨未果,且你司在2018年12月17日未经通知我司申报债权的情况下擅自清算、注销,现请你司股东及相关单位于2019年10月30日前同我司联系办理结算还款等相关事宜,否则我司将追究你司及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中科诚建建设工程(福建)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