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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港澳台居民申办居住证后可享4种公共服务
  据新华社重庆6月2日电(记者 陈国洲)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了解到,自6月1日起,重庆市所有公安户籍窗口均可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在重庆办理居住证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公共服务,还可享受当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办理公共交通工具相关优惠、参与社会管理和就近办理涉税事项4种公共服务。

  根据国务院《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重庆市申领发放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实施细则》,港澳台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各项权利,以及义务教育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各项公共服务。

  在此基础上,重庆市规定了在重庆申办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还可享受重庆市规定的4项公共服务。一是可以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二是年满65周岁的,可申请办理乘坐重庆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相关优惠;三是参与社会管理,可申请列席重庆各级政协会议,受邀担任警风监督员,加入重庆市青年企业家协会、重庆市青年商会、重庆市青年志愿者协会、重庆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会等社团组织;四是可在重庆市任意办税大厅就近办理重庆市通办的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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