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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多小时恶意报警56次一男子被行拘10日罚500元
  本报讯(记者 洪光越 通讯员 罗佳 陈顺星)近日,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依法查处一起恶意报警扰乱单位秩序案,涉案男子在半夜3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恶意报警56次,已被警方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顶格处罚。

  据了解,5月12日16时,当事人郑某和的姐姐郑某凤在海棠区林旺市场因驾驶电动车未戴安全帽,交警对其处罚时,郑某凤以辱骂并阻挠的方式阻碍执法,被海棠分局林旺派出所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当晚23时39分,郑某和心怀不满,连续21次拨打110报警电话,以询问姐姐郑某凤的处罚情况为由发泄不满。派出所值班民警胡俊凯、王灿霖接报后,第一时间拨通了郑某和的电话。

  “我们根据郑某和说话的语气判断,他可能处于酒后状态,但还是进行了耐心的解释和劝说,提醒其要使用文明用语,要依法反映合理诉求。”胡俊凯告诉三亚日报记者,“但郑某和始终听不进劝阻,继续肆意谩骂,并继续更换多部电话连续35次拨打林旺派出所的值班电话,较长时间占用报警线路,严重扰乱了110报警平台的工作秩序。

  为了维护“110”处警权威,畅通群众报警渠道,警方于凌晨3时30分赶到郑某和位于林旺社区的家中将其控制。

  “由于郑某和处于醉酒状态,我们带回派出所后,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待其酒醒再处理。”王灿霖说。

  后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郑某和对其恶意拨打报警电话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郑某和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顶格处罚。

  警方提醒,公安警力是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是群众遇到危险时的依靠,保持接处警的畅通无阻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大群众不能把报警当儿戏,更不能随意谎报警情,扰乱社会秩序,要合理合法报警求助,正确拨打、使用“110”,让110报警平台服务更快、更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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