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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关于深入简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的公告
  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四部委《关于切实做好当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8〕6号)中关于“进一步梳理跨省异地就医业务流程,精简备案及转诊手续”的精神,在《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进一步简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的通知》(三社保〔2018〕80号)基础上,进一步梳理跨省异地就医业务流程,精简备案及转诊手续,现将优化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流程手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如患有各种恶性肿瘤、肝肾器官移植、急性白血病(骨髓移植)、淋巴瘤骨髓移植、精神疾病等任一病种的参保患者需转诊省外异地治疗的,在异地就医前,请本人或代办人凭以下任一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到我局业务大厅31、32号窗口进行异地就医网上登记备案后,患者即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结算:

  (一)医院开具的提出转诊建议的出院小结;

  (二)疾病诊断书;

  (三)相关疾病的检查报告。

  二、如患有除以上病种以外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任一病种的参保患者因病情需要转往省外异地治疗的,在异地就医前,请本人或代办人凭以下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到我局业务大厅31、32号窗口进行异地就医网上登记备案后,患者即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结算:

  (一)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关疾病的检查报告或出院小结;(只提供其中一项)

  (二)三亚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异地结算申请表。

  1. 本表由接诊的主管医生填写,也可由患者或其家属填写。

  2. 本表有效期三个月,异地住院登记时需出示本表原件。三亚市社保局联系电话:0898-88691661。

  从2018年11月28日起执行以上简化手续。

  (咨询电话:88691661)

  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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