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30日 星期六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当前版: 0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政府出台相关意见要求
1500户及以上新建住宅小区应规划建设幼儿园
  本报讯(记者 赵庆山)12月29日,三亚日报记者了解到,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居住区户数在1500户及以上的,应规划建设幼儿园。

  《意见》专门强调了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套的建设要求和具体标准。“各市县人民政府进行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居住区户数在1500户及以上的,应规划建设幼儿园;居住区户数在4000户及以上的,应规划建设小学;居住区户数在9000户及以上的,应规划建设初中。各市县政府可根据居住区常住人口规模、开发区域功能定位、已有学校和幼儿园等情况适当调整中小学和幼儿园规模和数量。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意见组织实施新建住宅小区不具备单独配建条件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接收和投入使用工作。”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时政
   第03版:综合
   第04版:时事
小学从2018年1月20日 中学从2018年1月27日开始放寒假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1500户及以上新建住宅小区应规划建设幼儿园
推进高质量发展 确保三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导读
审议通过一批议题
做细做实扶贫工作 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省委巡视组在三亚工作2个月,巡视期间为2017年11月14日—2018年1月14日
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