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三亚城郊法院方面介绍,该院于2016年3月16日对金某与邵某、柴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邵某、柴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金某支付工程款21.06万元及利息。该工程款实际上全部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因邵某、柴某一直拒不履行法定义务,金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亚城郊法院于今年2月23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柴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正通过诉讼追究其他股东的还债责任,申请执行人金某同意暂不对柴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柴某却从未主动支付工程款,致使案件执行一直没有进展。
近日,三亚城郊法院通过执行联动机制获悉,被执行人柴某将搭乘当天中午的飞机从三亚返回老家。一旦被执行人离开三亚,案件将会更难执结,承办法官立刻带领法警和书记员前往机场拦截,并在机场工作人员的全力配合下,将正在办理安检登机手续的柴某截获。
在高效快捷的执行联动机制和强大的法律威慑下,被执行人柴某自愿与金某达成执行和解并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一桩涉民生案件在三亚城郊法院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下终于顺利执结。金某说,今年终于可以将拖欠的工资发放给农民工,让他们有钱回家过个好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