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5月25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解除东岸城中村改造和东岸湿地公园项目拆迁安置土地征收整理委托协议书的通知》(三府函〔2015〕288号)和2015年12月8日三亚市人民政府与河北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三亚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市政府已对上述两家公司在东岸城中村改造和东岸湿地公园项目拆迁安置土地征收整理中的直接投资成本经审计审核后予以返还。如有2015年5月25日前与原三亚市河东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但至今未领取补偿(补助)款的被征收人,请务必于2017年12月6日前与我单位联系(联系人:王小龙;联系电话:0898-88710651),办理补偿款领取手续。逾期未联系的,造成的损失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三亚市吉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