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该通知,即日起至9月6日是四川省公立医疗机构启动实施“两票制”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各公立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细则,规范收票、验票、存票流程,及时与负责本单位药品配送的企业做好沟通衔接,进一步明确细化双方在“两票制”执行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过渡期结束后,各级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应符合“两票制”有关规定。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和配送过程中,应签订药品采购合同,明确执行“两票制”的相关要求和违约法律责任,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目前,药品采购“两票制”正在各地加快落地。“两票制”是指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两票制”是药品领域一项重要改革举措,目的是减少药品流通环节,使中间加价透明化,进一步推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