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招聘流程,省教育厅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用。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8月下旬,拟录用人员需要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特设岗位教师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和特岗聘用通知书。需要注意的是,拟录用人员须持聘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并与市县签订聘用合同,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据了解,特设岗位教师享受《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中的各项优惠政策。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训计划”要求的3年基础教学实践。
省教育厅明确,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愿意留在当地学校(幼儿园)任教的,设岗市县应负责落实其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本市县财政发放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同时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以迁往设岗市县;档案关系统一转至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