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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
三亚计划建设5753个充电桩
  本报讯(记者 赵庆山)6月5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三亚近日正式印发《三亚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对未来五年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进行规划,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建设充电桩5753个。

  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三亚共有新能源汽车970辆,其中大部分以纯电动车为主,电动乘用车几乎都是分时租赁公司的运营车辆,已建设充电桩400多个。

  《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计划建设充电桩5753个,将结合公交、出租、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停车场所,新建超过389个充电桩,满足专业车辆充电需求;在居民区、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写字楼、工业园区等单位内部停车场,建成超过4199个充电桩,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在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公共场所,建成超过1165个公共充电桩。

  为进一步方便电动汽车充电,结合加气站、新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城市道路边角闲置空间场地规划10处充电站,到2020年底建成的充电站或汽电合用站具体数量为中心城区4座、海棠湾片区2座、亚龙湾片区1座、红塘湾及天涯片区1座、崖州片区1座、育才片区1座,并在三亚市范围内环岛高速公路的3个服务休息区内规划设置公共充电站,为城际间出行的新能源电动汽车提供快速充电服务。

  三亚下一步将出台《三亚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暂行办法》,配建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表箱、电力容量预留等);新建专用停车场、公用停车场,原则上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已建和在建住宅小区,自用停车位要100%改建充电设施或满足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专用停车场、公用停车场(含居民小区公共停车场),要结合旧城区改造、停车位改建、道路改建等实施,在2020年前停车位的10%以上实现配建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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