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2个、处理80人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07人
■实施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02人次
■开除党籍96人、行政开除38人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2人
■追缴赃款、违规款2285.37万元
过去五年成就
成就一:坚持高压传导
“两个责任”稳步落实
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加大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考核权重,更加突出对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检查考核。全市建立党风政风监督月报、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断强化“一岗双责”意识。
成就二:坚持深化“三转”
主业主责更加突出
对2012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91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调整,仅保留16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兼职和分工情况。整合8个部门,增设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机构数量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2.7%。结合我市行政区划调整,成立区纪委监察局,推进“三转”工作向基层延伸。
成就三:坚持正风肃纪
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紧抓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二十条规定精神,深入开展明察暗访196次。联合税务部门采取不定期、不定金额的方式,对各区及市直单位开具的餐饮、娱乐、考察学习发票情况进行筛查,共筛查162家单位5090条发票信息,严肃查处15人不收敛、不知止等违规公款消费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2个,处理8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1人,先后对29起典型违纪问题进行全市通报。
成就四:坚持抓早抓小
治病救人效果初步显现
结合市委“双修”“双城”等中心工作,印发《关于严格执行打击违法建筑“七不准”的通知》《关于严格执行棚户区改造工作“八不准”的通知》,严惩违法建筑治理管理和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抓早抓小、动辄则咎。2012年以来,实施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02人次,各级党政机关开展谈话提醒189人次,诫勉谈话97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294人次,函询73人次。督促36名公职人员对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进行整改。把好组织人事部门和有关单位选拔任用干部征求意见回复关,完成选任干部审核2160人(次),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坚决把村级组织和市区换届风气监督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成就五:坚持学思践悟
廉洁从政氛围日益浓厚
改版升级三亚纪检监察网,以“天涯清风网”重新上线,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全市反腐倡廉宣传报道稿件被中央、省市各级媒体采用3512篇次,多次荣获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组织学习新颁布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在党员干部中形成学习宣传党规党纪的浓厚氛围。2012年以来,组织全市2.4万余名党员干部分批到各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组织编写《廉与贪一念之差》警示教育读本,对我市近年来查处的一批大案要案进行梳理剖析,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
成就六:坚持重拳出击
腐败蔓延势头有效遏制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强化纪检监察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的协调,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对市民政局在救灾救济粮采购中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重点完成海棠湾“602”案件中24宗主办案件的调查处理,严肃查处市园林环卫局原局长牟训峰、市文体局原局长董永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以及市综合执法局原局长周乃武、原副局长陈少华为违法建筑者充当保护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12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2443件(次),初核729件,立案467件559人,其中处级干部53人,科级干部131人;结案43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07人,其中开除党籍96人,行政开除38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2人,追缴赃款、违规款2285.37万元。
成就七:坚持严格要求
干部履职能力显著提升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先后选派市、区两级纪检监察干部300余人次参加中纪委、省纪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创新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市纪委委员述廉述责制度。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着力解决“灯下黑”问题。
今后五年任务
任务一:严明党的纪律
用铁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向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看齐,保证令行禁止。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其成为管党治党不可逾越的底线。各级党组织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学习贯彻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深刻认识到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任务二:坚守责任担当
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建立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着力解决责任虚化空转的问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担当意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
任务三:深化改革创新
全力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要按照省纪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实现派驻机构监督全覆盖。创新派驻机构设置方式,加强统一管理,明确监督权限,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建立健全党委巡察制度。主动与中央、省委巡视工作逐项“对表”,充分借鉴巡视工作经验和兄弟市县巡察试点经验,积极探索切合三亚实际的巡察方式和手段。设立专门巡察机构,选好配强巡察队伍,强化发现问题线索能力,突出政治巡察,逐级传导压力,打通巡视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任务四:持之以恒纠“四风”
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新常态
作风建设要经常抓、长期抓,继续盯住重要节点,看住“关键少数”,深挖潜入地下的不正之风。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要密切注意“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从重处理,形成震慑,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党风廉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坚决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做到追求道德高线毫不动摇,远离纪律底线决不触碰。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强化党风廉洁宣传教育,不断汇聚向善向上的正能量。
任务五: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惩治腐败的力度和节奏,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联席会议,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措施,加强纪律审查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建立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的通报移送制度。严格审查工作纪律,坚决查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抓好监督检查。启用纪律审查中心,加强改进办案工作条件,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办案。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任务六:加强自身建设
从严从实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持续深化“三转”。“三转”既是中央纪委的要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回归党章原教旨的必然选择。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聚焦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巩固深化“三转”成果,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践行“四种形态”,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防“灯下黑”。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严肃查处执纪违纪、以案谋私、欺骗组织、不作为不善为等问题;对严重违纪违法的,要敢于清理“门户”,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