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世烽)近日,广东省东莞市仙津保健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特意安排工作人员,从广东送来一面写有“品牌卫士,维权楷模”的锦旗,感谢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行政执法支队(简称“第一支队”)知识产权执法组执法人员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所做的努力。
记者了解到,东莞市仙津保健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曾投诉,在三亚某酒类经营户处发现涉嫌侵犯“动力火车”系列注册商标的“野魅”苏打酒,该酒类与该公司持有的第14470212号、第14060836号、第14470213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33中的“酒精饮料”属同一类别,为同一商品,且涉嫌侵权酒类瓶颈和瓶身多处标识、构图与权利人持有商标相近似,易造成混淆并容易误导消费者。
为加快对涉嫌侵权酒类的判定,第一支队与中国(三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协作,由保护中心对侵权酒类作出判定,并出具《商标侵权判定咨询意见书》。同时,为追溯违法侵权商品制售源头,第一支队于第一时间根据侵权酒类外包装标签标识的品牌方、生产方信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广东省惠州市和江西省赣州市等地发线索移送函,要求属地行政执法部门对涉嫌侵权单位进行查处,从而快速、有效地斩断违法侵权的制售链条。
第一支队与中国(三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协作,充分发挥保护中心侵权判定的专业优势,使执法效率、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打造三亚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创造更有利条件。
今年以来,为加大对假冒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第一支队结合“能力提升建设年”、深化拓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和“制度执行年”活动,持续加强对违法侵权投诉举报线索的收集、处置和查办工作,处理了多起权利人维权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