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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有功两群众被警方各奖励2000元
  本报讯(记者 吴英印 见习记者 张潇烜)8月17日,三亚日报记者从三亚市公安局奖励群众举报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发动群众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今年1月,三亚市公安局专门研究制定并提请市政府批准印发了《三亚市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对举报重大犯罪线索有功人员,最高奖励达50万元。近日,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根据“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两名群众进行了奖励。

  7月13日12时许,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月川派出所接到事主报警称:其在迎宾路川北巷沃美超市前方道路上被一名男子徒步抢夺走一部手机,嫌疑人得手后往月川桥方向逃窜。接报后,月川派出所民警迅速带队赶赴现场,并通知各级路长、路管员进行围追堵截。同时,现场一名热心群众路先生看到发生抢夺案件后,奋不顾身追赶该男子并将其制服,随后移交至到达现场的民警。目前,涉嫌抢夺的男子李某军(男,52岁)已被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7月27日10时30分许,迎宾路中铁物业警保联控队员陈先生在地下车库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骑着一辆电动车鬼鬼祟祟、形迹可疑,随即通知另外两名警保联控队员到现场支援,三人汇合后随即上前对该男子进行盘查。男子表示车辆是朋友的,并提供了发票,但通过与发票上的车主联系,对方却表示自己不认识该男子,也未借车给任何朋友。警保联控队员便将情况报告至中铁置业广场警保联控中队的飞鹭支队队员,飞鹭支队队员随即赶到现场,将嫌疑男子移交至月川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派出所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飞如实交代该车辆是27日1时许在25度阳光门前广场盗窃来的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飞(男,27岁)已被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依法给予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三亚市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决定给予协助抓捕抢夺嫌疑人的群众路先生以及协助抓捕盗窃嫌疑人的警保队员陈先生各2000元现金奖励,以鼓励两人的见义勇为和热心负责的行为。

  据了解,截至目前,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共奖励依法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人员6名,奖励金额51000元,其中最高一笔奖励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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