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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举报旅游市场违法经营行为最高奖励20万元
  本报讯(记者 张雪锋)5月14日上午,三亚日报记者从三亚市2018年从严治旅综合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获悉,《三亚市旅游市场违法经营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已于日前印发,举报三亚旅游市场违法经营行为,最高奖励为20万元。

  办法明确,对举报的受理范围包括(一)经营者无证照经营、证照不全、非法转让经营资质,或雇佣无资质旅游从业人员的行为;(二)经营者未按所批准经营范围、场所经营的行为;(三)经营者提供不合格的产品或服务,或经营者未按约定内容提供服务;(四)经营者销售海鲜、水果、珠宝等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使用计量器具缺斤少两等违法行为;(五)经营者价格违法行为,为获取利益而进行的商业贿赂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六)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者向未取得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从事旅游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旅游客运服务;(七)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可能造成公众人身伤害或者严重后果的;(八)强买强卖、强迫交易的行为;(九)其他违法旅游经营行为。

  根据案件性质和违法严重程度,分三类对举报人给予现金(税前)奖励。其中,处以警告或者责令改正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的奖励;被处以治安拘留处罚的,给予举报人4000元的奖励。被举报人依法受到处以罚款、没收或者被停业整顿、吊销证照、被依法取缔等处罚的,奖励举报人2000元至15万元不等。被举报人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院作出判决生效后一次性给予举报人20万元奖励。

  据悉,三亚设立旅游市场违法经营行为公众举报平台,负责社会公众对三亚旅游市场违法经营行为举报的受理、转办。举报人可通过举报热线、微信、短信等途径举报旅游市场违法经营行为。其中,举报热线:12301市旅游投诉热线或者12345政府服务热线; 微信公众号:三亚12301、三亚12345;举报短信:0898-88912301、0898-88912345。举报人也可向其他职能部门如工商、食品药品监督、旅游警察、交通或物价等部门进行举报。接受举报部门在做好记录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旅游主管部门报备。

  此外,对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弄虚作假骗取举报奖励的举报人,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详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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